特種車輛警報器和標志燈具使用的申請須知

一、有關規定:(一)使用警報器和標志燈具的車輛包括:警車、消防車、救險車和工程救護車 , 除上述特種車輛外 , 其他車輛一律不準安裝使用警報器和標志燈具 。(二)各類特種車輛安裝的警報器和標志燈具:1、警車:安裝“雙音轉換調”、“緊急調頻調”等警報器 , 標志燈具光色應為紅色或紅、藍色同時使用 。2、消防車:安裝“連續調頻調”警報器 , 標志燈具光色應為紅色或紅、藍色同時使用 。3、工程救險車:安裝“單音斷鳴調”警報器 , 標志燈具光色應為黃色 。4、救護車:安裝“慢速雙音轉換調”警報器 , 標志燈應為藍色 。上述各類特種車輛安裝的警報器 , 音調聲壓級為110-120分貝 。二、辦事所需資料:(一)《行駛證》及復印件 。(二)《廣東省特種車輛警報器和標志燈具使用申請表》(救護車還需提交《廣州市醫療機構救護車使用警報器和標志燈具審核表》) 。(三)交驗車輛 。(統一到廣東大路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天源路1號) 。三、辦事地址:岑村車管總所;地址:廣州市天河區岑村華觀路1732號 。四、投訴電話:市局:110;交警支隊:83118400;車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變動 , 以車管所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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