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居民醫保異地就醫報銷比例 揚州醫保在異地就醫報銷

【揚州居民醫保異地就醫報銷比例 揚州醫保在異地就醫報銷】(一)已辦理備案
1、參保人員在省內異地就醫時 , 醫療保險待遇執行參保地的政策;
2、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就醫時 , 執行就醫地規定的醫保目錄范圍及有關規定(包括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及耗材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 , 基本醫療保險的起付線、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執行參保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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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辦理備案
對未按規定履行異地就醫(含異地轉診就醫)備案手續在揚州市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 , 發生的政策范圍內住院醫療費用 , 起付標準為1200元 , 住院報銷比例在相應醫療機構基礎報銷比例上降低20個百分點 , 即一級醫療機構為55% , 二級醫療機構為45% , 三級醫療機構為35% , 其醫療費用按上述比例報銷后 , 不再享受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 。住院起付標準按次、不累加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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