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秦皇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金額

一、養老保險待遇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
1、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
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2、基本養老金調整標準
(一)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9元 。
(二)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每月增加1.32元(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按照本人2020年12月發放的月基本養老金的1.02%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
(三)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退休退職人員1946年1月1日至1950年12月31日出生的 , 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 , 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
(四)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 , 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 , 一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15元 , 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0元 , 三類地區每人每月增加25元 。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退休退職人員 , 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于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 , 每人每月增加3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 , 按照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對應的調整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 。

二、領取條件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 , 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 , 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 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
三、發放時間
每個月15號-20號
四、領取方法
養老保險待遇統一通過參保人員的社會保障卡發放 , 參保人員可持社會保障卡在銀行網點領取 。在之前需要完成待遇資格認證 , 打開“河北人社”APP , 點擊“待遇資格認證” , 通過刷臉等方式完成即可 。

2021秦皇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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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參保人員死亡后如何處理?
【2021秦皇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金額】參保人員在領取待遇期間死亡的 , 從次月起停止支付其養老金 。其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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