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取消東莞人才生活補貼 東莞市人才生活補貼

申請人所在單位存在以下規定情形之一,且申請人負有直接或主要責任的,或者擔任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該申請人不再享受本補助政策:
(一)在申報財政扶持資金、各類人才計劃或科技項目,或在從事學術、科技等研究方面存在弄虛作假行為 。
(二)存在刑事犯罪記錄 。
(三)近3年內有被限制開展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單次罰款10萬元(含)以上行政處罰,或一年內有三次(含)以上罰款1000元(含)以上行政處罰等違法記錄的 。
【什么情況取消東莞人才生活補貼 東莞市人才生活補貼】(四)其他不應當享受特色人才生活補助政策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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