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個人所得稅退稅 嘉興個人所得稅申報對象

杭州個人所得稅申報對象
(一)居民個人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等綜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 ,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辦理匯算清繳或者隨匯算清繳一并辦理納稅申報:
1.從兩處以上取得綜合所得 , 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后的余額超過6萬元;
2.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中一項或者多項所得 , 且綜合所得年收入額減除專項扣除的余額超過6萬元;
【嘉興個人所得稅退稅 嘉興個人所得稅申報對象】3.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于應納稅額;
4.納稅人申請退稅;
5.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 , 扣繳義務人未扣繳稅款的 。
(二)納稅人取得經營所得 , 在月度或季度終了后15日內 , 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預繳納稅申報 , 并預繳稅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 , 向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 。
(三)居民個人取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 財產租賃所得 , 財產轉讓所得 , 偶然所得但沒有扣繳義務人的 , 或者有扣繳義務人但未扣繳稅款的 , 以及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情形 , 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就其個人所得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繳納稅款 。
(四)非居民納稅人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協定的有關規定 , 就其取得的境內個人所得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
(五)限售股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 , 采取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納稅人自行申報清算和證券機構直接扣繳相結合的方式征收 。納稅人按照實際轉讓收入與實際成本計算出的應納稅額 , 與證券機構預扣預繳稅額有差異的 , 納稅人自證券機構代扣并解繳稅款的次月1日起3個月內 , 到證券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清算申請 , 辦理清算申報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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