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區購房政策 2022嘉興購房補貼申領指南

購房補貼
1.對象和標準
(1)對2017年及以后在嘉興申報入選的國家“引才計劃”人才(含中組部劃轉認定)、國家“萬人計劃”人才、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工程人才、“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負責人、省“萬人計劃”杰出人才、省特級專家,給予購房補貼100萬元 。
(2)對2017年及以后在嘉興申報入選的“百人計劃”人才、優秀青年基金項目負責人、省“引才計劃”人才、省“萬人計劃”人才、省宣傳文化系統“五個一批”人才、省“錢江學者”特聘教授、省領軍型創新創業團隊負責人及全職在嘉興工作的核心成員(前五名),給予購房補貼80萬元 。
(3)對2017年及以后在嘉興申報入選的“創新嘉興?精英引領計劃”杰出人才團隊全職在嘉興工作的核心成員(前五名)、“創新嘉興?精英引領計劃”領軍型團隊負責人及全職在嘉興工作的核心成員(前三名)、“創新嘉興?精英引領計劃”領軍人才、“創新嘉興·優才支持計劃”先鋒型團隊負責人及全職在嘉興工作的核心成員(前三名)、“創新嘉興·優才支持計劃”拔尖人才(嘉興巧匠除外),給予購房補貼60萬元 。
(4)對2017年及以后在嘉興申報入選的嘉興巧匠、 “創新嘉興·優才支持計劃”骨干型團隊負責人、嘉興市重點創新團隊帶頭人及團隊核心成員,給予購房補貼35萬元 。
(5)對2017年及以后初次來嘉興工作,與市級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自主創業的博士,給予購房補貼35萬元 。
(6)對2017年及以后初次來嘉興工作,與市級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自主創業的碩士,給予購房補貼15萬元 。
(7)對2020年及以后初次來嘉興工作,與市級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自主創業,畢業5年內(畢業時間距離初次來市級企業工作時間不超過5年,下同)的 “雙一流”高校及2022年度QS世界大學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給予購房補貼10萬元 。
(8)對2020年后初次來嘉興工作,與市級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或自主創業,畢業5年內的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給予購房補貼5萬元 。
其中,(7)和(8)中在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工作的本科人才(含勞務派遣人員),不納入購房補貼對象范圍;其他本科人才適用購房補貼的企業范圍由各區自行確定(企業須納入所在地稅庫) 。
2.申報條件
【嘉興市區購房政策 2022嘉興購房補貼申領指南】(1)取得市級商品房不動產權證書 。
(2)在市級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及以上 。
(3)市級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在獲得首筆財政資助(獎勵)后,方可申請購房補貼,不限首次來嘉興工作時間,并可用繳納個人所得稅代替繳納社保(“創新嘉興·優才支持計劃”入選者除外) 。
(4)“創新嘉興·優才支持計劃”入選者入選計劃后在市級購買商品房的(以不動產權證書時間為準),方可申請購房補貼 。
3.有關說明
(1)購房補貼一般分兩次申請,首次申請金額為應補金額的50%,第二次申請須在市級連續工作滿3年(工作時間:重大人才工程入選者、碩博人才從2017年起算,本科人才從2020年起算);首次申請時如已在市級連續工作滿3年,可申請全額補貼 。申請購房補貼時,須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補貼 。已申領使用人才房票的,除人才等級提升外不得再申請購房補貼 。
(2)在首次申請購房補貼5年內,該房產不得上市交易 。商品房須在市級范圍內,不動產權證書登記用途須為住宅 。申請人可用名下商品房申請購房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購房總額(按份共有的,不動產權證書上登記申請人所占份額,對應的購房價款視為其購房總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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