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成員死亡待遇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針對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我市戶籍人員養老保障的一項惠民政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利息收入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月發放終身,未發完的可依法繼承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時,其遺屬可依法繼承其個人賬戶余額和喪葬補助金(標準為20個月基礎養老金) 。
例子:李大媽今年5月滿60周歲,選擇按每年300元繳費標準一次性補繳足15年,共繳納4500元 。沒想到12月就意外去世了 。按目前標準,李大媽的家屬可領取待遇:
1.個人賬戶余額
人繳費4500元(如果是逐年繳費的還包括政府補貼+各年利息)—已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金額32.4*7(6-12月)=4500—226.8=4273.2元
2.喪葬補助金
20×200=4000元
【金華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成員死亡待遇】如果未領取養老金人員,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全部退還,可再支付喪葬補助金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