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溫州市職工醫保 2020年參加溫州城鄉居民醫保門診待遇

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按規定享受住院統籌待遇、門診統籌待遇(含慢性病門診待遇)及大病保險待遇,具體如下:
【2020溫州市職工醫保 2020年參加溫州城鄉居民醫保門診待遇】一個醫保年度內設一次住院起付標準,具體為:一級及其他醫療機構300元,二級及相應醫療機構400元,三級及相應醫療機構700元 。
門診統籌待遇
在一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大學生除外)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門診費用按以下規定支付:市區城鄉居民醫?;痖T診統籌起付標準為100元 。
其中,已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設起付標準 。一個醫保年度內設一次門診起付標準,起付標準以下的門診醫療費用,由個人自負;超過起付標準至最高限額1500元以下的部分,按以下比例支付:
在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機構就醫的,城鄉居民醫?;鹬Ц?0%;
在市內其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或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藥的,城鄉居民醫?;鹬Ц?5%,超過最高限額1500 元的門診醫療費用,城鄉居民醫?;鸩挥柚Ц?。
城鄉居民基層醫療機構慢性病門診費用報銷不設醫保起付標準,一個醫保年度內政策內門診費用最高限額1500元維持不變,慢性病門診報銷比例為60%(其中肺結核基層門診報銷比例不低于70%),城鄉居民醫保慢性病在門診指定藥店報銷比例按二級醫療機構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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