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流程、收費標準、地點 溫州市機動車車輛上牌一件事聯辦指南

溫州車輛上牌一件事聯辦服務指南
一、適用范圍
涉及的內容:車輛技術參數符合公安部、工信部車輛上牌公告的國產機動車以及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車輛技術參數符合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進口機動車
服務對象:個人,法人,允許個人代辦
二、事項審查類型:并聯審批
三、國家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124號令) 公安部 2012-09-12
第五條 初次申領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住所地的車輛管理所申請注冊登記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1-05-01
第八條 國家對機動車實行登記制度 。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后,方可上道路行駛 。尚未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牌證 。
四、數量限制
1輛機動車只能申請1次 。
五、受理條件
機動車符合國家標準及工信部產品公告
六、禁止性要求
(一)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的;
(二)機動車來歷證明被涂改或者機動車來歷證明記載的機動車所有人與身份證明不符的;
(三)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與機動車不符的;
(四)機動車未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或者未經國家進口機動車主管部門許可進口的;
(五)機動車的有關技術數據與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公告的數據不符的;
(六)機動車的型號、發動機號碼、車輛識別代號或者有關技術數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
(七)機動車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的;
(八)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扣押的;
(九)機動車屬于被盜搶的;
(十)機動車排放標準不符合環保規定的 。
七、申請材料目錄
材料名稱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備注
代理人身份證明
紙質或電子
非必要
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系統自動獲取,如數據不全則需申請者提交
必要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紙質或電子
必要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紙質或電子
必要
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紙質或電子
非必要(兩年內未申請注冊登記或不屬于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于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或注冊登記前發生交通事故的需要提交 。)
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
紙質或電子
必要
車船稅納稅證明或者免稅證明
紙質或電子
必要
操縱輔助裝置加裝合格證明
紙質或電子
非必要(未注冊登記機動車加裝肢體殘疾人操縱輔助裝置的需要提交)
機動車的來歷證明
紙質或電子
必要
機動車進口憑證
紙質或電子
必要(進口機動車需提交)

浙江省公務用車購置指標證
紙質或電子
非必要(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在辦理注冊登記時需要)
相關主管部門對車輛使用性質的批準文件
紙質或電子
非必要
授權委托書
紙質或電子
非必要
八、申請接收
申請方式:現場窗口申請
辦理地點: 溫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車輛管理所(溫州市鹿城區南郊街道過境路298號);
九、對外公布的辦理程序描述
環節
辦理時限
辦理人員
審批標準
辦理結果
申請
申請人向公安交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并登錄支付寶或“浙江電子稅務局APP”繳納車輛購置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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