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淮安撤銷準予律師執業許可決定網上辦理指南

辦理地點
淮安翔宇中道150號市政務中心H區司法局窗口
辦理時間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5:30(其中7月15日-9月30日14:0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監督及投訴渠道
業務主管部門監督投訴方式:0517-83680211
網上申報不需要到現場:該事項已經實現全程網辦,您可以通過網絡提交和補正相關申請信息和材料,提交的材料全部為已驗證信息,受理通過后直接進入辦理程序,作出審批決定后,您可通過物流遞送證書結果 。
【2021淮安撤銷準予律師執業許可決定網上辦理指南】辦理材料
1.律師執業證書原件
2.申請人以欺詐、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準予執業決定的或者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執業或者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執業決定的調查結果
網上辦理入口:點此進入

(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執業或者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執業決定的 。
收費情況
不收費
設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1996年5月15日主席令第67號,2012年10月26日予以修改)第六條:申請律師執業,應當向設區的市級或者直轄市的區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受理申請的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予以審查,并將審查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報送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報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內予以審核,作出是否準予執業的決定 。準予執業的,向申請人頒發律師執業證書;不準予執業的,向申請人書面說明理由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撤銷準予執業的決定,并注銷被準予執業人員的律師執業證書 。第十條:律師只能在一個律師事務所執業 。律師變更執業機構的,應當申請換發律師執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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