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常見問題解答

問: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起止時間是什么?
答:2021年12月11日至2022年3月6日 。
問:適用本次基數申報的對象有哪些?
答:1.在我市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及失業保險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 。機關事業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或失業保險的,參保單位存在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多重勞動合同關系人員、超齡人員等參加工傷保險的,也應按規定申報 。
2.用人單位以2021年12月在職職工人數為應申報人數 。2022年1月1日后進入單位或用人單位申報基數時已辦理退工停保手續的人員不在此次年度申報范圍之內 。
3.網報系統已固化各用人單位應申報人員明細數據,各單位可通過網報系統模板下載,模板內的人員均需申報,不得刪除 。模板表格中如有已退工停保人員或已退休人員,不用刪除,按原年度基數申報即可,系統在結算時會自動刪除 。
問:2022年度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是多少?
答:根據《關于發布2022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13號),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下限按4250元執行,繳費工資基數上限暫按21821元執行 。
問: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有哪些途徑申報?
【連云港2022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申報常見問題解答】答:1、網上申報:通過“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單位辦事”—“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繳費申報”—“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模塊中進行申報 。本次基數申報使用的模塊是“社會保險繳費申報”,在“繳費基數調整(上調)”進行基數調整的一律視為未申報 。網上申報時應上傳《匯總表》與《申報表》電子件 。上述表格需經職工本人簽字(或單位工會、職代會蓋章確認)、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 。
2、柜面申報:攜帶U盤至社保關系所在地的市、區社保經辦機構拷貝申報數據,攜帶相關材料辦理線下申報業務 。
問:如何確定2022年社會保險基數工資數額?
答:申報基數按職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全年工資收入總額為準,不足12個月折算成12個月的工資收入填報,填報金額以元為單位,取整數 。職工上年月平均工資不足下限的,按下限作為繳費工資基數;高于上限的,按上限作為繳費工資基數 。
單位在網上填報基數時,必須按照職工上年全年應發工資總額如實申報,即使職工按照上年全年應發工資申報不足下限的,也需進行數據申報,系統會自動保底處理 。
例1:職工甲2021年月平均應發工資為30000元,申報時應填30000元×12月=360000元;
例2:職工乙2021年月平均應發工資為4000元,申報時應填4000元×12月=48000元 。
問:基數申報后,如何查詢申報結果,如果申報數據錯誤可以修改嗎?
答:用人單位在導入基數申報表后,可在“單位中心”—“單位辦件”中查看申報結果 。申報數據有誤的,可在結算期內再次申報,系統以最后一次申報數據為準 。
問:單位職工2021年度應發工資目前無法計算,在2月申報基數對1月份有什么影響?
答:1.用人單位在2022年1月6日前已完成基數申報的,將于1月7日啟用新基數;
2.在1月11日至2月6日期間完成基數申報的,將于2月7日啟用新基數,并按照新基數對1月份自動補繳差額,補繳差額部分不收滯納金;
3.在2月11日至3月6日期間完成基數申報的,將于3月7日啟用新基數,并按照新基數對1、2月份自動補繳差額,補繳差額部分不收滯納金 。
問: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基數,會有什么影響?
答:此次基數申報工作結束日期為2022年3月6日,如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基數申報,3月7日至10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該單位2021年12月繳費工資的110%確定2022年繳費工資基數,并按調整后數據做2022年1-3月差額補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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