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醫保最新政策 徐州醫保共濟2月1日起實施

徐州醫保共濟2月1日起實施
2月1日起我市開通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功能,改變以往個人醫保賬戶只能本人使用的情形,實現家庭成員之間醫保個人賬戶余額共享 。
家庭共濟的適用范圍
個人賬戶家庭共濟的適用對象范圍:本省職工醫保參保人員(主賬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上統稱“家庭成員”) 。
個人賬戶資金使用范圍
(一)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包括生育保險支付后個人負擔的產前檢查費用和生育醫療費用;
(二)在本省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費用(醫療器械和醫用耗材具體包括:口罩、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血壓計、血糖測試儀、血糖試紙、一次性使用末梢采血針、筆式注射針、體溫計、酒精消毒液、棉球、片,碘消毒液、棉球、棉簽、創口貼);
(三)在本省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符合國家醫保信息業務編碼管理的非免疫規劃疫苗費用;
【徐州醫保最新政策 徐州醫保共濟2月1日起實施】(四)購買本省及設區市政府指導的、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的商業醫療保險產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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