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戶籍 哈爾濱松北區小升初初中招生最新規定( 二 )


(二)民辦學校招生
根據《哈爾濱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暫行)》(哈教規〔2020〕1號)、《黑龍江省中小學校“四零承諾”實施細則(修訂)》(黑教規〔2020〕5號)、《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有關工作的通知》(黑教基函〔2022〕69號)和《2022年哈爾濱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流程》開展好2022年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 。
1.合理確定招生范圍 。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以面向本區范圍招生為主(具有本區戶籍或學籍的學生優先) 。松北區托管區域內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哈爾濱順邁學校和哈爾濱市萬邦學校)可面向松北區和呼蘭區招生 。在具有本區戶籍或學籍的學生報名人數小于招生計劃數時,剩余計劃可以接受本區隨遷子女報名(學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具有本區居住證);在本區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小于招生計劃數時,剩余計劃可以接受跨區(沒有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區優先)適齡兒童、小學應屆畢業生(具有相應區戶籍或學籍)報名 。
【對象+戶籍 哈爾濱松北區小升初初中招生最新規定】
2.依法依規確定招生計劃 。
根據《黑龍江省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工作方案》,控制全區招生計劃總數,確保全區民辦義務教育在校生占比控制在15%以內 。民辦學校招生計劃一經核定下達后不得隨意調整,未經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招生計劃無效 。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嚴禁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違規招收的學生將不予辦理學籍 。嚴禁超標準班額,按規定時限消除“大校額 ”學校 。
3.及時公布招生信息 。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簡章要報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招生簡章應包含學校名稱、學校地址、辦學基本條件、收費標準、招生計劃數、住宿情況、公開承諾、招生咨詢電話等內容 。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 。
4.嚴禁提前組織招生 。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時間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并向社會發布,嚴禁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提前組織報名、開展招生 。嚴禁將小學未畢業學生或無小學學籍的學生招收到初中學校就讀 。
5.嚴格規范招生方式 。
對報名人數超過派位招生計劃的學校,按派位招生計劃的100%電腦隨機錄取 。報名人數未超過派位招生計劃的,直接錄取 。九年一貫制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小學部畢業生可以根據學生意愿直升本校初中部,擬直升學生數大于初中部招生計劃數的,也須采取隨機錄取方式確定直升名額 。設有幼兒園部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2020年5月22日前的在園幼兒可以根據入園約定和幼兒意愿采取直升方式入本校小學部,具體辦法同上述小學直升初中辦法 。2020年5月22日起,新入園的幼兒不再允許直升 。依據相關文件精神,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子女選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享受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等入學政策 。
6.嚴密制定招生流程 。
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學生只可選擇公辦或民辦其中一種入學方式,不可兼報 。所有報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適齡兒童、小學應屆畢業生,均視為放棄公辦小學學區或公辦初中對口資格 。報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每名學生只能選報1所 。通過“黑龍江省民辦中小學校招生服務平臺”按報名志愿隨機確定錄取順序號,在規定時間內錄滿(完)為止 。電腦隨機錄取由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在有關部門及相關人員共同監督下進行 。未被相應學校錄取的學生由區教育行政部門(以報名時提交的戶籍、房產及小學畢業學校信息為依據)統籌安排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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