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 無錫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表

公益性崗位補貼條件
通過公益性崗位招用本市認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用人單位,可申請享受公益性崗位補貼 。
補貼標準按照月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6個月 。對于臨時性公益性崗位,全日制崗位按月最低工資標準執行,非全日制崗位按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執行,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 。
申請流程
1.登陸江蘇省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選擇“無錫”市,依次點擊“單位辦事”—“就業創業—“就業補貼”—“用人單位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申領”—“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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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單位基本信息后,勾選需申請公益性崗位補貼的人員并點擊右上角“計算”核驗可享受補貼月數:下載并按要求填寫“用人單位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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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點擊右側“材料列表”上傳填寫好的“用人單位公益性崗位補貼和社保補貼申請表”、“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花名冊”以及“工資明細賬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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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傳完畢后確認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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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辦理完成后可在“單位中心”中查看所辦理事項進度和通過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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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發放
社會保險補貼和公益性崗位補貼按月發放,由區人社和財政部門負責補貼資金發放工作 。對于公示無異議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資金拔付申請,財政部門及時落實資金,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省人社一體化信息平臺及時進行發放 。
【無錫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 無錫公益性崗位補貼申請表】社會保險補貼實行先繳后補,在用人單位和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依法繳納到賬后方可發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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