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可以有幾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南通一人有多個公積金賬戶如何處理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三規定: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但由于人員流動頻繁,個人賬戶未及時合并等原因,造成一個人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賬戶,發現后應及時辦理合并或注銷手續 。
(一)合并
【一人可以有幾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南通一人有多個公積金賬戶如何處理】個人賬戶合并的原則是:封存的賬戶合并到正常的賬戶上,正常狀態欠繳的賬戶合并到正常狀態并正常繳存的賬戶上,如賬戶均處于封存或欠繳狀態,則將余額較少的賬戶合并至余額較大的賬戶 。職工應當和被合并賬戶的單位聯系,由財務人員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并加蓋印鑒,到其開戶銀行辦理轉移合并手續 。
(二)銷戶
職工如在按規定辦理住房公積金提取手續時,發現自己有多個賬戶,應根據上述的合并賬戶的原則,將被合并的賬戶辦理銷戶,在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通知書》時,除了填寫正常的提取原因外,另需注明“個人重復賬戶,銷戶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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