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關于進一步規范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緊急通知

近期,太原市教育局發現有民辦學校通過招生咨詢、“校園開放日”、網絡登記學生信息等形式摸排生源,組織選拔性考試,這些行為嚴重違反了國家和省、市規范民辦中小學招生行為的有關規定,擾亂了我市中小學招生秩序,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 。為進一步規范我市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行為,市教育局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緊急通知》 。
【太原市關于進一步規范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緊急通知】
通知中指出,市教育局將在教育部、省教育廳公布招生政策后,制定全市2021年中小學招生工作意見 。在此之前,任何縣(市、區)和學校不得提前發布招生信息 。明確表示,今年全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繼續全部實行網上報名 。在全市統一時間內,可通過登錄太原市教育局官方網站、“我的太原”APP、“我的太原”和“太原教育”微信公眾號進行報名 。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100%電腦隨機錄取 。民辦學校通過提前登記信息、選拔性考試或其他方式違規錄取的學生一律無效 。
通知要求,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十項嚴禁” 。嚴防“升學咨詢”、“招生黃牛”、錢學交易等詐騙現象發生,如發現此類情況,要立即向有關部門舉報 。
與此同時,市教育局也會進一步加大對違規招生行為的督查力度,對于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核減招生計劃、年檢不予通過、警告、罰款、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或處罰 。民辦學校通過超計劃、無計劃、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一律不予辦理學籍注冊和轉接手續 。對于參與民辦學校違規招生的校外培訓機構,一經查實,依照有關規定給予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 。對于因家長聽信虛假宣傳造成學籍注冊問題或產生經濟損失等情況,由有關學校(單位)、家長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個別違規提前招生的民辦學校必須立即停止違規行為,對違規提前收取的學費要立即予以退還,并做好善后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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