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二手房新政策 無錫二手房新政策2020

無錫二手房新政策
一、政策部分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第三條:堅決遏制投機炒房
完善商品住房限購政策,夫妻離異后2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在本市市區范圍內擁有住房套數計算 。發揮稅收調控作用,將市區(不含棚戶區改造重點地區)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由2年調整到5年 。
【無錫二手房新政策 無錫二手房新政策2020】
增值稅部分
對居民家庭購買住房限制轉讓的時間仍為2年,但對市區(不含棚戶區改造重點地區)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征免年限進行了調整,取得不動產權證2年后可以轉讓,但必須滿5年才能享受免征個人住房轉讓增值稅優惠政策,滿2年但不滿5年的需要繳納增值稅 。個人住房轉讓合同備案時間在發文之日(8月30日)前的,增值稅征免年限按原政策執行;個人住房轉讓合同備案時間在發文之日(8月30日)及之后的,按新政策執行 。

即:2020年8月29日及之前備案的,增值稅征免年限為2年;2020年8月30日及之后備案的,增值稅征免年限為5年
貸款方面
對無房無貸的首次購房家庭,繼續執行貸款首付比例最低30%的政策,公積金貸款政策也未作調整,“剛需住房”居民不受新政策影響 。但對已擁有一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40%調整為60% 。
二、政策執行時間
于2020年8月30日起正式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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