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長期護理保險的待遇內容+標準 無錫長期護理險制度

【無錫市長期護理保險的待遇內容+標準 無錫長期護理險制度】無錫市長期護理保險的待遇標準:
符合享受條件的長期失能參保人,屬于長期護理保險支付范圍及支付標準以內的費用,由長期護理保險基金按標準定額支付 。重度失能人員:每人每天50元;中度失能人員:每人每天30元 。
符合待遇享受條件的長期失能參保人員,其居家上門護理服務內容及標準,按《無錫市長期護理保險服務項目內容和標準(居家版)》(附件2)執行,屬于長護保險支付范圍的費用,由長護保險基金按標準定額支付 。根據定額標準,評估為重度失能的參保人員,每周服務5次,每次75元,每次服務時間90分鐘 。評估為中度失能的參保人員,每周服務3次,每次75元,每次服務時間90分鐘 。
參保人員可結合自身需求,在提供的《無錫市長期護理保險居家護理服務包》(附件3)中,任選一項與護理機構簽定相關服務計劃,護理機構按居家護理服務項目標準提供服務 。超出上述頻次和時間標準的服務,護理機構可按上述待遇標準收費,由參保人員個人承擔 。
附件1:無錫市長期護理保險服務項目內容及標準(機構版).doc
附件2:無錫市長期護理保險服務項目內容及標準(居家版).doc
附件3:無錫市長期護理保險居家護理服務包.xls
2022年4月1日,無錫市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有新的變動:
1、新政策中,護理服務內容增加了與基本生活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服務,以進一步提高失能人員護理質量 。
2、完善社區居家護理形式及支付標準
情形一:對于居家接受長護保險定點服務機構提供上門護理服務的失能人員 。
重度、中度失能人員每周分別享受5次、3次上門護理服務,新政策中,基金支付標準調整如下:
如選擇養老護理員提供護理服務:每次75元全部由長護保險基金支付,無需個人支付;
如選擇醫療照護員提供護理服務:每次95元,其中由長護保險基金支付75元,另需個人支付20元;
如選擇執業護士提供護理服務:每次120元,其中由長護保險基金支付75元,另需個人支付45元 。
對于連續接受上門護理6個月以上的重度失能人員,每月在規定的上門護理次數的基礎上,可自行選擇增加1次上門護理,增加的護理服務由長護保險基金支付,標準為75元 。
情形二:對于居家接受家屬或其他人員提供護理服務的失能人員 。
待遇標準仍按重度失能人員每天50元、中度失能人員按每天30元計算 。
其中,對于在無錫市外異地長期居住的失能人員,需提供異地長期居住的相應憑證,經失能評定符合待遇享受標準的,其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與承辦商保機構簽訂長護保險護理服務協議,接受商保機構統一管理后,享受與本地居家護理失能人員同等標準的長護保險待遇 。
注意:財政兜底保障供養人員的護理費用不納入長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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