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三山里周邊棚改地塊項目房屋征收范圍圖及補償方案

一、房屋征收范圍
東至蕪銅線鐵路 , 西至白金灣小區;南至三山里小區 , 北至扦坡路66號郵電倉庫(詳見項目紅線圖)國有土地上房屋、構筑物及其附屬物;范圍內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收回 。
選擇期房產權調換征收人已提供周轉用房的 , 過渡期36個月以內的 , 不再支付臨時安置費;過渡期36個月以外的 , 從逾期之日至產權調換房屋交付之日按上述標準支付臨時安置費 。
期房產權調換的 , 另按上述標準支付4個月臨時安置費 。
5.搬遷費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積計算 , 標準為:12元/平方米 。有重型機械設備的房屋 , 可按評估價格計算 。
①貨幣補償
選擇貨幣補償的 , 按上述標準支付一次搬遷費 。
②產權調換
選擇現房產權調換的 , 按上述標準支付一次搬遷費 。
選擇期房產權調換的 , 按上述標準支付兩次搬遷費 。
6.補助費
對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價值(含附屬設施及裝飾裝修費用)的10%給予補助 。
7.獎勵費
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布之日起210日內簽約搬遷交房的 , 按被征收房屋價值(含附屬設施及裝飾裝修費用)的10%給予獎勵 。
(二)非住宅房屋補償
1.補償方式
實行貨幣補償 。
2.選擇貨幣補償
按市場評估價格補償 。在本地塊選擇具有代表性的被征收房屋進行預評估 , 預評估價格如下:
三山里:結構磚木 , 樓層1/1.年代2000年 , 用途辦公 , 房屋價格(單價) 6057元/平方米(土地性質為國有商業出讓用地) 。
3.停產停業損失費
非住宅房停產停業損失費以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積計算 。
商業、辦公用房:以被征收房屋價值(含附屬設施及裝飾裝修費用)的5‰(元/月)確定 。
生產、倉儲用房:以被征收房屋價值(含附屬設施及裝飾裝修費用)的12‰(元/月)確定 。
①貨幣補償方式按上述標準支付4個月 。
②產權調換:
(1)選擇現房產權調換的或征收人已提供周轉用房的 , 不再支付停產停業損失費 。
(2)選擇期房產權調換被征收人自行過渡的 , 從搬遷之月至產權調換房屋交付之月按上述標準支付停產停業損失費 。
4.搬遷費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積計算 , 標準為:12元/平方米 。有重型機械設備的房屋 , 可按評估價格計算 。
①貨幣補償按上述標準支付一次搬遷費 。
②產權調換:
(1)選擇現房產權調換 , 按上述標準支付一次搬遷費 。
(2)選擇期房產權調換 , 按上述標準支付兩次搬遷費 。
【蕪湖三山里周邊棚改地塊項目房屋征收范圍圖及補償方案】5.獎勵費
自房屋征收決定公布之日起210日內簽約搬遷交房的 , 按被征收房屋價值(含附屬設施及裝飾裝修費用)的10%給予獎勵 。
三、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
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 , 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鏡湖區人民政府按照本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 , 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
四、未經權屬登記的建筑處理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并經未登記建筑調查、認定和處理工作小組認定的 , 被征收時可按照以下標準予以補償:
1.已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相關施工批準手續并按其規定建造、但尚未辦理房屋登記的建筑 , 可按照合法房屋補償標準計算;
2.1990年4月1日前建造的無證建筑 , 可按照合法房屋補償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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