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雞湖人才計劃待遇 2020金雞湖高技能人才計劃

蘇州工業園區金雞湖高技能人才計劃
一、金雞湖工匠評選
開展“金雞湖工匠”評選活動 , 重點支持近三年內引進的高技能領軍人才 , 最高給予入選者每人30萬元獎勵 , 分三年發放;對新購首套自住用房的 , 最高給予50萬元購房補貼;對高技能領軍人才引進或培養單位 , 給予10萬元/人的一次性補貼 。
1.申報條件
高技能領軍人才應具有國家職業資格二級(技師)或職業技能等級二級或同等及以上技術技能水平 , 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境外引進的可放寬至65周歲) , 且在園區正常繳納社保 。同時 , 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政府特殊津貼、省級技能大獎、省首席技師等省級以上榮譽和獎勵;獲得時代工匠以及姑蘇高技能領軍引進人才或同類層次地市級技能類榮譽和獎勵;
(2)世界技能大賽參賽選手 , 全國一類技能競賽取得前10名 , 全國二類或省級技能競賽中取得前6名 , 市級一類技能競賽中取得前3名(蘇州市級應為技能狀元賽)的選手;
(3)具有較高專業素養 , 具備相應任職資格、職稱并擔任過市級一類及以上職業技能競賽獲獎選手教練 , 從事高職、技工院校理論實訓一體化教學且業績顯著的優秀教師;
(4)地市級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實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等領辦人;
(5)在技術創新、攻克技術難關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 并總結出獨特的操作工藝和操作方法 , 產生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或具有一定的絕技絕活 , 并在積極挖掘和傳承傳統工藝上做出重要貢獻 。
2.評選流程
(1)申報:個人自主申請與企業(或行業協會)推薦相結合 , 經園區“一網通辦”平臺線上提交申報材料;
(2)評審:“金雞湖工匠”專家評審委員會對候選人進行綜合評審(工作業績和現場考察) , 入選方案向社會公示;
(3)兌現獎勵:園區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次年起按政策兌現獎勵 。
3.申報材料
(1)金雞湖工匠申請書;
(2)申報人崗位業績材料(含身份證明、勞動合同、公積金繳交記錄和崗位業績材料等);
(3)技術及業務創新能力證明材料(含職業資格證書、發明專利、表彰獎勵、技術成果等相關材料) 。遞交文件為復印件 , 同時需攜原件核對 , 以上三項材料須膠裝成冊(一式兩份) 。
4.其他說明
“金雞湖工匠”獲得者入選蘇州市高技能領軍人才引進項目的 , 相應補貼按照如下執行:(1)金雞湖工匠給予的引才補貼與蘇州市高技能領軍人才的引才補貼采取“就高不重復”原則;(2)金雞湖工匠給予的購房補貼與蘇州市高技能領軍人才給予的安家補貼采取“就高不重復”原則 。
二、高技能人才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評選
每年擇優評選在高技能人才引進、培養、評價和激勵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用人單位和優秀個人 , 授予優秀用人單位“高技能人才工作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 每家用人單位獎勵10萬元;授予優秀個人“高技能人才工作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 每人獎勵1萬元 。
1.申報條件
(1)在園區正式注冊成立的獨立法人單位 , 在當年度高技能人才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企業在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優秀高技能人才引育、大師工作室建設和職工參加市級及以上競賽活動取得優異成績等方面) , 可申報高技能人才工作先進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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