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租房合同變更房主需要重新申報嗎

根據《江蘇省租賃住房治安管理規定》第十三條:承租人變更或者停止租賃的 , 出租人應當自承租人變更或者停止租賃之日起7日內申報變更或者注銷登記 。
所以 , 不論房客換人還是房屋停止租賃 , 只要租客發生變更 , 就要申報變更或注銷登記 。
登記方式:
1、通過租賃住房治安管理信息系統自主申報;
2、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公安機關委托的機構申報;
3、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互聯網平臺出租住房的 , 可以約定由房地產經紀機構、互聯網平臺經營者申報;
4、通過房屋所在地物業服務企業轉報;
【蘇州租房合同變更房主需要重新申報嗎】5、通過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轉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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