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高新區人才優購房申請條件/對象詳解

申請條件及對象
1、在高新區就業、創業并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12個月及以上,申請人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范圍無自有住房且1年內無住房交易記錄的本科和碩士人才;
2、在高新區就業、創業,申請人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大市范圍內無自有住房的博士、區人才辦認定的高層次緊缺人才和特殊人才 。
備注:
1、申請人在本辦法施行后,將家庭擁有的住房轉移至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名下后離婚造成無自有住房的,自該住房不動產轉移登記滿兩年后方可申請優購房資格 。
2、一個申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 (以下簡稱“申請人家庭”),只享受一次優購房政策 。
蘇州無房證明開具指引
1、準備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證
2、開具地點:蘇州大市范圍內任一不動產登記機構的自助查詢機
【蘇州高新區人才優購房申請條件/對象詳解】3、證明用處:目前有“申請保障性住房”、“子女入學”、“購買首套住房申請貸款”、“家庭出售唯一住房進行納稅”、“戶口遷移”等幾種情況需要辦理無房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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