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大專落戶辦理指南下載 蘇州大專落戶辦理指南( 二 )


但對以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作為申請條件的,檔案里反映學歷、學位或專業技術職稱的材料應當齊全,真實、有效 。
四、材料提交
除預申請時已提交的合規材料外,應按要求和預審告知通過人才落戶申報平臺提交以下材料:
1.《蘇州市擬落戶人員申請單位內部公示回執》;
2.江蘇省內戶口遷入提交《電子準遷證申請書》;
3.補正的其他材料;
五、申請受理
我中心自收到申請材料3個工作日內確定受理或不受理 。對符合落戶條件、申請材料齊全的進入審核流程 。
對不符合落戶條件的或存在《細則》第三條第四款第三點不予受理情形之一的,告知不受理的理由 。申請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材料 。
六、審核和審批
材料齊全的,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組織審核和審批 。對初審、復核,符合落戶條件的,在我中心負責人同意后簽發《蘇州市人才落戶登記表》,并轉遞至擬落戶地公安機關 。
對申請單位或個人存在《細則》第三條第五款審核不予通過情形之一的,由我中心反饋信息,并說明理由 。
七、戶籍遷移
擬落戶人員根據公安機關的告知和《細則》第三條第六款的要求辦理戶口遷移和落戶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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