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居住證被注銷如何激活 廣州居住證被注銷如何激活?

廣州居住證注銷之后原證件失效,不能激活,注銷之后辦理居住證需要重新走居住證辦理流程 。
注銷居住證的四種情形:
(1)居住登記被注銷,居住證功能中止;
(2)申請人申請注銷居住證;
(3)騙領居住證的;
(4)補(換)領居住證的,注銷原居住證信息 。
所需材料:
(1)主動申報注銷的,需根據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①流動人口因離開廣州市到外省外市居住,主動申報注銷居住登記或居住證的,提供居民身份證、居住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
②出租屋主或代理人申報流動人口已離開居住地址不再居住的,提供書面情況說明,出租屋主或代理人居民身份證等合法有效證件、租房合同原件 。
③用人單位,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者普通高等學校申報流動人口已離開,不在原居住地址繼續就業或連續就讀的,提供用人單位或學校出具蓋有公章的離開注銷證明原件 。
(2)在工作中主動發現并經上門核實流動人口已離開居住地址不再居住的,應及時登記有關情況并予以注銷 。注銷對象不需提供材料 。
(3)通過省公安廳人口自助申報系統,或者公安、來穗部門開發的各類自助申報終端,如手機App、警務通、微信等使用本人賬號進行申報注銷的,不需要另外提供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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