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落戶2021新政策人才落戶 2021蘇州落戶新政重點

修訂重點
《準入辦法》《積分辦法》《計分標準》在政策制定和內容修訂上,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14〕2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72號)《關于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19〕90號)等有關規定,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主要體現在:
一是全面取消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吳江區現有戶籍準入政策中的購買房屋、投資納稅等落戶限制 。
二是實施全市范圍內統一的積分落戶政策,將原本僅適用于蘇州市區范圍的流動人口積分落戶、積分入醫政策擴大到全市范圍 。
三是將“經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納入合法穩定住所范圍,使該部分租賃房屋人員也能申請參加積分落戶;同時,取消積分落戶關于住房最低面積要求 。
四是按照“優先解決進城時間長、就業能力強、能夠適應城市產業轉型升級和市場競爭環境的非戶籍人口落戶”的要求,調整優化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居住年限等積分項,提升相關分值權重 。
五是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設“勞動者就業創業首選城市”,將蘇州打造成為“勞動者素質最優、勞動者配置效率最高、勞動者最被關愛最能融入最有成長的城市”的要求,在積分設置、分值權重方面進一步對從事環衛、消防、護理、殯儀服務、保安、公交駕駛、民辦教育等特殊艱苦行業人員予以適當傾斜和照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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