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外地小孩入學條件 外籍兒童武漢小學入學政策一覽

1、摸底、登記造冊
根據《義務教育法》“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的規定(周歲的計算以每年的8月31日為統計時限),各區教育局對轄區內戶籍人口和流動人口適齡兒童少年調查摸底、登記造冊,做到無遺漏 。
2、非本市戶籍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港澳臺居民及非本市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學生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于規定時間,持武漢市居住證、就業證明(或經營許可證),按居住證所在區的要求登記,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納入《通知書》發放范圍 。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
入學所需材料:
① 居住證(監護人)原件、復印件一份;
② 戶口簿(監護人及小孩)原件、復印件一份;
③ 住房證(監護人)或租房合同原件、復印件一份 。
4部分區需要監護人就業證明(或經營許可證/勞動合同)
3、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武漢外地小孩入學條件 外籍兒童武漢小學入學政策一覽】按照《義務教育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的規定,戶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對口入學;戶籍和住房不一致的,不作為對口入學依據,符合入學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特殊情況由區教育局和學校組織有關部門甄別認定后處理,杜絕漏登、瞞登、錯登、假登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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