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三角跨省遷戶口操作指南 長三角戶口遷移流程

今后 , 江蘇、上海、浙江、安徽(合肥)的戶籍居民在長三角區域內跨省遷移戶口時 , 只需在遷入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 , 不用在遷出地和遷入地間來回奔波 , 實現“一地辦理、網上遷移” 。
首先明確是否在辦理范圍內↓↓↓各遷入地的辦理范圍
A.江蘇
辦理范圍涵蓋除大中專院校學生戶口遷移以外的所有戶口遷移類別 。
【長三角跨省遷戶口操作指南 長三角戶口遷移流程】
B.上海
目前 , 上海市適用跨省戶口網上遷移服務范圍為:公安審批“投靠類”(配偶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和經上海市人社局審批入滬的“人才類”落戶人員 。
C.浙江
遷移類型全覆蓋 。從原有試行期間僅限夫妻、父母、子女投靠遷移類型人員 , 拓展至區域內所有遷移類型人員(特殊政策規定除外) 。
D.安徽(合肥)
安徽省目前僅限合肥市 , 可以辦理除大中專院校學生戶口遷移以外的所有戶口遷移類別 , 其余設區市后續將逐步增加 。
根據計劃遷入的地方 , 判斷自身情況屬于辦理范圍后 , 再根據流程一步一步進行就可以了↓↓↓
(一)提交申請
申請人在遷入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跨省戶口遷移時 , 可根據本人實際情況自愿選擇長三角區域跨省戶口網上遷移 。對自愿選擇跨省網上遷移服務的申請人 , 應當填寫告知單 。
(二)準予遷入
經遷入地公安機關或人社部門審核同意遷入、并自愿選擇跨省市戶口網上遷移的申請人 , 由遷入地人口業務系統生成戶口準遷證電子信息 。
(三)遷出注銷
遷出地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戶口準遷證電子信息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 , 聯系申請人核實戶口遷移具體情況 , 確認無誤后留存備案信息、辦理戶口遷出注銷手續 , 在遷出地人口業務系統中生成戶口遷移證電子信息 。
(四)辦理遷入
遷入地公安派出所應當在接到戶口遷移證電子信息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 , 核實確認無誤后 , 通知申請人辦理落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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