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蘇州積分落戶政策解讀 蘇州2021年積分落戶政策

2022年即將來到,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落戶受理工作將重新啟動,請符合申請條件的流動人口及時了解最新要求,提前做好相應準備 。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申請條件
非本市戶籍的流動人口持現居住地居住證,可以前往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流動人口積分管理受理窗口提出申請 。
本市戶籍的流動人口申請參加戶籍所在地之外的縣(市)、市區積分管理的,以公安機關流動人口信息登記為居住依據,無需居住證 。
申請人需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現居住地所屬市區或者縣級市區域內參加社會保險;
(二)在現居住地所屬市區或者縣級市區域內連續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
(三)在現居住地所屬市區或者縣級市區域內具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
相關時間節點
申請時間:每年1月1日至7月31日 。(不包含周末及節假日)
落戶達標積分值公示時間:8月31日前 。
積分落戶準入名單公示時間:9月上旬 。
辦理戶籍遷入手續時間:獲得積分落戶準入資格的申請人,根據相關通知要求,在30個工作日內到公安機關辦理戶籍遷移手續 。
【2022蘇州積分落戶政策解讀 蘇州2021年積分落戶政策】申請基本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
(2)本人居住證原件;
(3)戶籍證明:居民戶口簿、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記表》或者電腦打印加蓋公安派出所戶口專用章的證明(填寫戶主及戶主關系、姓名、身份證號、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戶籍地址等項目);
(4)婚姻狀況材料:結婚證、離婚證(附協議書)、法院調解書或者法院判決書;
(5)家庭成員關系材料:戶籍檔案資料、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醫學證明、親子鑒定書、收養證或者公證部門出具的關系公證書等;
(6)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材料:指不動產證、房屋所有權證、宅基地證、公有住房租賃證或者租賃登記備案憑證;
(7)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所有權人或者用人單位同意落戶聲明:直系親屬房屋的所有權人、房屋共有產權人、租賃房屋產權人或者用人單位同意落戶聲明 。
注: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是指屬于本人及直系親屬房屋所有權的住宅房;擁有公有住房租賃證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賃住房;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租賃住宅房屋 。
申請地點
符合積分落戶申請條件的流動人口申請戶口遷入的,應當于每年7月31日前向其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窗口提出書面申請 。詳細窗口地址可關注“蘇州市新市民事務中心”微信公眾號 。
關于積分管理計分標準方面的內容提示
2022年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的組成部分仍然是:積分管理總積分=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扣減分僅限積分落戶) 。《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中涉及的具體加分條件和材料要求可登陸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服務網“辦事指南”欄目查詢 。(網址:www.jfgl.suzhou.gov.cn) 。重點關注內容
1.往年曾經申請過積分管理,但未取得落戶資格的申請人,如需繼續申請,應在規定的期限內至窗口重新辦理申請手續 。
2.申請人提交的所有證明材料應當真實、規范、有效,如有涂改、空缺項目、無有效期、印章模糊不清的,均視為無效證件 。使用假證、冒用證明材料的,一律取消申請,并按照《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
3.申請人在成功提交申請資料30個工作日后,可憑居民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登錄蘇州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服務網(網址:http://www.jfgl.suzhou.gov.cn/)查詢個人積分或通過“蘇州市新市民事務中心”微信公眾號進行積分查詢 。對個人分值有異議的,請在準入名單公示截止日前向提交申請的積分管理窗口提出復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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