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養狗條例 桂林養狗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養犬登記材料】
【桂林市養狗條例 桂林養狗登記需要哪些材料】養犬的單位和個人自取得犬只免疫證明之日起十五日內應當到所在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地點申請登記,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養犬登記申請表;
(二)養犬人或者單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三)養犬地和飼養場所證明;
(四)合法有效的犬只免疫證明;
(五)符合規定的犬只照片 。
個人和單位飼養從境外進口的犬只,還應當提供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入境檢疫證明 。
【養犬登記程序】
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養犬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犬只予以登記,并發放養犬登記證和犬牌;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并書面說明理由 。
公安機關在發放養犬登記證時,應當告知養犬人養犬管理規定、文明養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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