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汕尾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汕尾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汕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 汕尾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1、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
2、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在國發〔2014〕8號《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印發之日前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 。不用繳費,自國發〔2014〕8號《國務院關于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實施之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
3、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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