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子女投靠父母落戶辦理條件及對象

汕尾市外遷入-投靠父母辦理
辦理條件
被投靠一方屬于本市、縣戶口 , 其父母符合政策規定 , 可以申請戶口遷移與被投靠一方合成一戶 。
辦理對象
具有非本市戶籍的居民本人辦理 。
【拓展】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推動1億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72號)的要求 ,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推動非戶籍人口在城市落戶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7〕24號)的工作部署 , 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 結合我市實際 , 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
其中提到:全面放開親屬投靠入戶 。遷移到汕尾市各城鎮(非農村)的親屬間投靠入戶 , 放寬到三代以內直系親屬和旁系親屬及其配偶、未婚子女 , 投靠條件不受年齡、婚齡等條件限制 。(市公安局牽頭)
【汕尾子女投靠父母落戶辦理條件及對象】提示:以上拓展信息來自汕尾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7年發布 , 僅供參考 , 如有變動請以官方最新消息為準 。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