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行 蘇州高新區產業緊缺人才計劃實施細則(蘇高新人才辦〔2017〕16號)( 二 )


所有加分項每人累計不超過10分 。
綜合以上標準,每年擇優進行資助 。
第四章 申報和認定程序
第七條 蘇州高新區產業緊缺人才計劃按年度集中申報、審核和認定,年內公布資助名單 。
第八條 蘇州高新區產業緊缺人才計劃申報和認定程序如下:
1、網上申報 。企業登陸申報系統,先進行企業注冊,再填報人員信息,并上傳相關掃描件 。
2、網上初審 。各板塊、載體對照選拔條件,對申報企業及人員信息進行網上初審 。
3、網上復審 。區人社局對通過初審的企業和人員信息進行復審,形成復審通過人員名單 。
4、現場審驗 。通過網上復審的人員攜帶所需材料原件和復印件至所在板塊、載體人才工作部門進行現場審驗 。人才工作部門查驗原件,留存復印件,在《蘇州高新區產業緊缺人才計劃申請審批表》上蓋章,并將通過現場審驗的材料復印件統一報送至區人社局 。
5、認定發文 。區人社局審核相關申報材料,形成建議資助名單并報經區人才辦成員單位會議審定后,面向社會公示一周 。公示無異議的,確定最終資助名單;公示有異議的,由區人社局進行核查并提出處理意見 。
第九條 蘇州高新區產業緊缺人才計劃的申報材料須掃描原件上傳至申報系統,并于現場審驗時提交 。主要包含:
1.申請人材料: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書(國外、境外學歷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書);正式勞動合同;參保證明;稅收完稅證明;職稱證明、擁有所在企業股權或期權證明及其它相關業績、榮譽等證明材料 。
2.申請企業材料:工商營業執照;企業內部對推薦人選的公示材料;企業上一年度稅收繳納證明材料(能夠體現企業稅收繳納總額)及社保繳納證明材料(能夠體現企業社保繳納人數);其他證明企業資質的材料等 。
3.《蘇州高新區產業緊缺人才計劃申請審批表》(網上審核通過后可自動下載生成,于現場審驗時提供) 。
第五章 資助政策
第十條 蘇州高新區產業緊缺人才根據積分情況,可分別獲得6萬元、9萬元、12萬元的薪酬補貼 。對有突出專長和行業影響并作出較大貢獻的高端緊缺人才,經認定給予個人最高50萬元獎勵 。薪酬補貼自認定后分兩年等額撥付,資金申領的要求和材料以每年區人社部門發布的通知為準 。
第十一條 本辦法中的資助金額與上級同類政策資助中區級承擔部分按從高不重復的原則給予支持 。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二條 受資助人應對申報及申領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資助期內出現以下情況的,由區人社部門核實后,分別提出以下處理意見:
1.受資助人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取消資助資格;
2.受資助人在企業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不再撥付當年度補貼;
3.受資助人離職即停止在原企業發放補貼,但可在新企業繼續申領該項資助,符合要求者可撥付剩余補貼 。
第十三條 受資助人所在企業負責資助申報及后續管理等相關事宜 。若有虛假申報等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企業申領政府各類人才資助的資格,追繳補貼資金并按規定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 。
第十四條 所需資金從區人才開發資金中列支 。鼓勵各板塊、載體對獲資助人員進行配套資助 。
【試行 蘇州高新區產業緊缺人才計劃實施細則(蘇高新人才辦〔2017〕16號)】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蘇州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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