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程序,加強教師資格認定管理工作,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河北省教師資格制度實施細則(試行)》,參照師范院校招生體檢工作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標準及辦法
一、參加體檢的人員范圍:申請各類教師資格的人員
二、體檢標準:體檢的結論分合格、不合格兩種,體檢結論的有效期為一年,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均為體檢不合格
1、患器質性心臟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2、血壓超過18.66/12KP(140/90毫米汞柱)、低于11.46/7.4KP(86/56毫米汞柱)者;單項收縮壓超過21.33KP(160毫米汞柱),低于10.66KP(80毫米汞柱)者;舒張壓超過12KP(90毫米汞柱),低于6.66KP(50毫米汞柱)者
3、患結核病未治愈者
4、患支氣管擴張病未治愈者
5、患乙型肝炎者;具有傳染性的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攜帶肝炎病原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檢驗陽性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者
6、患各種惡性腫瘤、各種結締組織疾病(膠原疾病)、內分泌系統疾病者
7、患各種腎臟疾病伴腎功能不全者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癥者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者
10、患類風濕病影響肢體功能者;患慢性骨髓炎者
11、患麻風病者;患性病者
12、患青光眼及視網膜、視神經疾病(陳舊性或穩定性眼底病除外)者;色盲、色弱,申請幼兒園教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資格者
13、兩眼矯正視力之和低于5.0者(體檢實施中遇此情況,用標準對數視力表中相應的小數記錄法,記錄兩眼視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記錄數值);根據專業要求檢測辨色力不合格者
14、兩耳聽力均低于2米者
15、兩上肢或兩下肢不能正常運用者;兩下肢不等長超過5厘米/脊柱側彎超過4厘米,肌力二級以下者;顯著胸廓畸形者
16、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有較大面積(3×3厘米)疤痕、血管瘤或白癜風、黑色素痣者
17、嚴重的口吃、口腔有生理缺陷及因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礙教學工作者
18、除以上各項外,有其他影響健康和教學工作的疾病者
三、體檢醫院: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必須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參加體檢
四、體檢要求:
1、各市、各高校要做好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的宣傳教育工作,主動協調安排體檢的相關事宜、組織申請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參加體檢
2、承擔體檢任務的醫院要安排一名業務副院長負責體檢工作,并選調政治思想好、工作責任心強、作風正派、業務水平高的各科醫師、護士和工作人員組成體檢隊伍 。人員安排要注意新老搭配和相對穩定 。體檢各環節的工作應在7個工作日內完成,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告知申請人員
3、體檢前指定醫院應組織全體檢查人員認真學習本體檢標準及辦法,對檢查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制定相應的措施和獎懲制度
4、體檢過程中,體檢表、檢驗單應由指定醫院專人傳遞和集中保管,不得由申請人員自帶 。進行X光胸透時,要指定專人組織,排好順序逐個對照檢查,以防漏檢或作弊 。主檢醫師必須對"傳染病"認真檢查核實,詢問"精神病史"
5、參加體檢的各科醫生對本科所檢的項目負責 。不要漏填或錯填 。發現陽性體征,一律如實記入體檢表內,不得隨意涂改 。如確需更正的,應將原結果劃掉但要保證原結果清晰可見,然后在右邊寫上更正的結論或數據,主檢醫生簽名,并加蓋體檢醫院公章,以示負責 。疾病名稱、化驗結果及體檢結論,均應用中文填寫
6、體檢中若發現有疑難問題,應集體會診或進一步檢查后再下結論 。若因設備條件限制或會診仍難判斷者,應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復查 。復查時,只限單科復查,并用原體檢表 。復查時要指派專人陪同,指定復查醫院否定體檢醫院的診斷結論時,要在診斷證明書上詳注復查結果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自行取得的任何檢查材料,均不得作為教師資格認定體檢依據 。如發現漏缺項目及結論不確切、不清楚的情況,要通知申請人和指定醫院及時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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