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流程是什么 失業保險網上辦理流程

清遠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流程是什么?
辦理流程:
(一)首次辦理
1、用人單位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社會保險參保繳費信息采集并申請繳費核定 。
2、用人單位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申報社保費 。
(二)非首次辦理
用人單位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完成本月增員或減員后,即可申報本月社保費 。【清遠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流程是什么 失業保險網上辦理流程】
辦理地點:
1、廣東省電子稅務局
2、辦稅服務廳
注意事項:
1、原單位應當及時為職工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告知其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 。原單位必須在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七日內帶《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或《勞動手冊》及《社會保險費變動申報表》將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人員(包括城鎮戶籍和農村戶籍)的名單報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失業保險待遇科備案并審核,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人員(以下簡稱失業人員),由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失業保險待遇科簽發《失業保險待遇申領通知》交由原單位隨《勞動手冊》或《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一起轉交失業人員 。

2、原單位必須向失業人員出具《失業證明書》 。
3、失業人員應當在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或者勞動爭議的裁決、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帶《失業保險待遇通知》、《失業證明書》、《江門市城鎮失業人員求職登記表》、《勞動手冊》或《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身份證及復印件、一張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相片、工商銀行牡丹靈通卡及復印件到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辦理申請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登記手續,領取《失業保險待遇證》 。逾期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登記手續的,每超過一個月減少一個月的失業保險待遇(不滿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 。
4、農民合同制工人應當在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或者勞動爭議的裁決、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持身份證及復印件(如戶籍類別不明確的須出具戶口簿及復印件)、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和《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或《勞動手冊》,到江門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失業保險待遇科辦理一次性生活補助的申領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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