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認定DE人才條件 西安市人才認定條件

一、認定條件
D類人才:圍繞“364”產業體系、“三區雙創”及資本運作、上市輔導、自貿區管理、軍民融合、旅游開發、教育醫療、文化創意、藝術創作等領域所需的創新型人才和緊缺型人才 。
包括在世界500強、行業20強企業中擔任中層及以上職務的高級管理、高級技術人才;在中國100強、行業10強企業中擔任中層及以上職務的高級管理、高級技術人才;省級、地市級和行業(部級)技能大獎、技術能手、工匠大師稱號獲得者;
具有高級職稱、高級技師等相應職級的人員;
被西安用人單位聘用并給予年薪30萬元以上待遇人員,除滿足原規定條件外,還需提交能夠反映其年薪30萬元以上的完稅證明,以及近期6個月及以上用人單位工資發放的銀行流水明細等相關證明材料(稅后累計達到30萬元);
牽頭創辦注冊資本100萬元以上,吸引就業20人以上,年創造稅收20萬元以上的企業法人;
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獲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 。
E類人才:產業發展與科技創新類實用性人才和特殊技能人才 。包括具有碩士、學士學位,中級職稱、技師等相應職級的人員 。(碩士、學士學位,中級職稱、技師等相應職級的人員滿足條件之一即可 。)
【西安認定DE人才條件 西安市人才認定條件】二、補充條件
1、必須遵紀守法,忠于祖國,擁護黨的領導,有良好的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具備不斷創新的科學精神和注重團結協作的優良品質 。
2、必須是已在西安工作、與在西安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以及來西安自主創業的人員 。
3、在西安市注冊滿1年并依法納稅的用人單位,可為法定退休年齡內的員工(含法人)申請人才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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