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陽縣2023春季學期轉學流程

一、2023年春季學期開陽縣轉學操作程序
(一)轉入開陽縣縣城學校的,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擬轉入意向學校(園)提出申請,學校(園)根據本校(園)對應年級學位情況,在學位有空余情況下予以登記,并在規定時限內分配到相應班級 。
(二)縣城區域學校(園)首先解決縣城區域內戶籍生轉入,縣城區域內戶籍生按相對就近原則轉入到居住地轄區內學校(園)就讀,如遇登記擬轉入縣城區域內同一年級的學生人數大于空余學位時,則通過搖號方式確定轉入學生,未中簽者則轉入縣城周邊村小(園)或周邊鄉鎮學校(園)就讀 。
(三)縣城區域學校(園)在解決完縣城區域內戶籍生轉學后,仍有空余學位,則安排已辦理居住證的隨遷戶的擬轉入學生 。
如縣城區域學校(園)無空余學位,則轉入縣城周邊村小(園)或周邊鄉鎮學校(園)就讀 。
(四)轉入鄉鎮公辦學校(園)的,由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向鄉鎮中學或中心學校(中心小學)、中心幼兒園提出申請,由學校向縣教育局報備 。
鄉鎮中學或中心學校(中心小學)、中心幼兒園根據轄區內學位情況,結合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在規定時限內辦結 。
二、其他事宜
(一)春季學期轉學僅對幼兒園小、中班和小學1—5年級、初中一、二年級進行轉學登記 。
(二)原則上縣城內學校(園)間不互轉(含東湖小學) 。轉入各鄉鎮初中、中心學校(中心小學)、幼兒園學生以學校登記為主 。
(三)不符合登記轉學條件要求的,不予登記轉學 。
(四)2023年1月16日至1月20日期間,縣城區域學校將各年級學位空余情況公示在校門外醒目處,并同步在學校公眾號發布 。擬轉入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根據各學校學位情況,按照轄區范圍內學位優先、相對就近的原則在意向轉入學校進行轉學登記,轉入學校在開學前三天以電話的方式通知家長 。
(五)縣城區域學校不能依據學生成績實行差別登記,不能對擬轉入學生進行入校測試,學校有空余學位情況下不能拒收擬轉入學生 。
溫馨提示:現場登記期間,請合理安排,錯峰登記 。
咨詢電話:0851-87221125 。
三、轉學登記時間
(一)縣直學校、縣城民辦幼兒園:2023年2月6日-8日3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
(二)鄉(鎮、街道)學校(園):2023年2月6日-8日3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
四、轉學登記對象
(一)縣直義務教育學校
在有學位的情況下,縣直小學僅對縣城區域戶籍(即硒城街道、云開街道、紫興街道,但不含劉育村、白安營村、石頭村、溫泉村、頂方村、魚上村)和已辦理居住證(公安機關出具)的隨遷戶子女確需轉學對象進行登記;縣直初中學校僅對縣城區域戶籍(即硒城街道、云開街道、紫興街道)和已辦理居住證(公安機關出具)的隨遷戶子女確需轉學對象進行登記 。
(二)縣城民辦幼兒園
在有學位的情況下,縣城民辦幼兒園僅對縣城戶籍(即硒城街道、云開街道、紫興街道)和已辦理居住證(公安機關出具)的隨遷戶子女確需轉學對象進行登記 。
(三)鄉(鎮、街道辦)學校(園)
在有學位的情況下,鄉(鎮、街道)對屬地戶籍學生、隨遷戶子女確需轉學的進行登記 。
【開陽縣2023春季學期轉學流程】高中階段學校轉學嚴格按《貴陽市普通高中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筑教辦發〔2020〕69號)文件精神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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