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婚姻登記處電話 興寧市離婚登記辦理地點

辦理部門:興寧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辦理地點:興寧市興城和平路2號公共服務中心3樓301號婚姻登記處窗口
辦公電話:0753-3253381
辦公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節假日除外)
周末和法定節假日提供婚姻登記服務具體時間:每周六上午的9︰00-11︰30
元旦(1月1日)、勞動節(5月1日)、中秋節(農歷中秋)以及國慶節(10月1日)上午的9︰00-11︰30
注:如遇法定節假日或調休時間包含周六的,則不增補時間提供登記服務 。
位置指引:興寧市興城和平路2號公共服務中心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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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辦理流程
申請
男女雙方共同到民政局提出申請
初審
工作人員審核雙方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是否有效、齊全,并對離婚協議書內容進行形式審查、是否包含:1.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2.對于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協商一致的意見 。分開詢問當事人的離婚意愿和對離婚協議內容的意愿 。并進行筆錄,當事人閱筆錄后簽名 。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受理,依申請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 。
受理
雙方當事人閱讀《離婚登記告知單》并簽名或按指紋;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并按指紋;雙方當事人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并按指紋,婚姻登記員復制完監證 。
審查
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離婚協議書和聲明書進行審閱,并通過詢問進行核對;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受理,依申請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 。
登記
符合離婚條件的,由婚姻登記員填寫《離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交由當事人核對并在離婚登記員面前簽字并按指紋 。上述流程完畢,且核對無誤后,婚姻登記員打印離婚證,并簽名、蓋章 。
發證
注銷結婚證,并將注銷后的結婚證原件退還當事人 。存檔的離婚協議書復印一式兩份,并在離婚協議書復印件上加蓋“與存檔件一致”章,交由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 。并當場向雙方當事人辦法離婚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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