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華人、華僑、港、澳、臺同胞茂名入戶指南

外籍華人、華僑、港、澳、臺同胞在粵定居入戶辦事指南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申請條件:
經公安部、省公安廳和市、縣公安局批準 , 外籍華人、華僑、港、澳、臺同胞回我市定居的 , 可以在批準定居地入戶【外籍華人、華僑、港、澳、臺同胞茂名入戶指南】
?所需材料:
1、港、澳同胞在我省定居的 , 需提供縣、市公安局的批準證明 。
2、華僑在我省定居的 , 需提供省公安廳簽發的《華僑回國定居證》 。
3、臺灣同胞在我市定居的 , 需提供省公安廳簽發的《臺灣同胞定居證》 。
4、外國人(包括外籍華人、無國籍人)在我市定居的 , 需提供公安部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復籍證書》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入籍證書》 。
5、出國(境)已被注銷戶口人員回國(入境)恢復戶口的 , 需提供:
(1)護照或入境證件;
(2)原戶籍底冊或有關戶籍證明或派出機關證明 。
?辦理流程及各流程時限:
申請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請 , 證明材料齊全的 , 報市公安局戶政部門當場審批 。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時間: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詢電話:0668—2898109
?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2、《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規范化匯編(戶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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