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溫嶺人積分管理告知書 按照什么順序介紹紙的發明過程

2022年新溫嶺人積分管理告知書
各位新溫嶺人:
為加強我市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工作,保障流動人口積分管理政策有效落實 。根據《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和《臺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臺州市流動人口積分制度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臺政發辦〔2016〕80號)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溫嶺市流動人口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現將我市實施新溫嶺人積分管理工作的具體事項告知如下:
一、積分管理申請對象
在溫嶺連續居住、工作、學習6個月以上(含6個月)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證》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積分累計達到一定分值的流動人口,享有不同的福利待遇 。
二、積分入學管理
(一)招生對象
積分累計達到一定分值的流動人口,其隨遷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按學額情況納入申請入讀轄區指定公辦學校(只限于小學一年級、初中一年級新生入學時安排,其他年級及轉校的不納入該范圍) 。
(二)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浙江省居住證、公安機關居住登記證明;
(2)戶籍地公安機關開具的戶籍證明(戶口簿或家庭關系證明);
(3)由教育局確定的其他相關證明;
(4)按照《溫嶺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計分標準》可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
(三)申請時間
2月8日至5月30日 。
(四)申請地點
居住地鎮(街道)公安派出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窗口 。
(五)入學指標
市教育局擬定當年入學指標數,同時在溫嶺市教育信息網向全市公布 。
(六)公示時間
市流動人口服務中心于每年6月6日前按鎮(街道)上報的申請人所得積分高低進行排名,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市流動人口服務中心在6月20日前將排名情況提交給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根據公布的入學指標數和排名情況,按照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流動人口子女入學;不服從安排者,原則上不再享受此項待遇 。
三、“積分制”小知識
(一)特別提醒
因《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訂,根據《浙江省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第63號公告)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取消《溫嶺市流動人口積分制管理實施細則》中涉及的計生積分條款,申辦積分人員無需再出具計生證明和計生審核表 。
(二)什么是“積分制”?
積分制是指通過設置積分指標體系,對《浙江省居住證》持證人進行積分,將其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的分值,根據分值高低,對應享受或優先享受更好公共服務待遇 。
(三)積分指標有哪些?
《浙江省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四部分組成,即基礎分、附加分、扣減分和一票否決項,其中基礎分指標包括基本分、個人素質、工作情況、預防保健和登記管理五項內容;附加分指標包括人才引進、專利創新、獎勵榮譽、慈善公益、投資納稅和參政議政六項內容;扣減分指標包括個人信用、刑事犯罪、其他處罰三項內容;一票否決包括參加參加非法組織、嚴重刑事犯罪等三項內容 。
(四)積分管理是否是強制性的?
列入積分管理由《浙江省居住證》持有人按需申請參加,不存在強制性的說法 。
(五)哪些人可以申請“積分”?
在溫嶺連續居住、工作、學習6個月以上(含)并持有《浙江省居住證》的流動人口,經本人申請,納入本市流動人口積分管理 。屬于市政府規定的投資創業或引進人才的流動人口,均可持《浙江省居住證》(無居住時間限制)直接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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