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余姚幼升小+小升初入學政策 2021年余姚市小升初入學政策

2022年余姚幼升小+小升初入學政策(最新)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文件為依據,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辦好每一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為目標,以構建面向每一位適齡兒童少年的教育服務體系,切實維護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合法權益,規范辦學行為為原則,依法實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 。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切實保障全體適齡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權利的原則 。城區四街道戶籍新生由市教育局負責安排入學,其他鄉鎮(街道)戶籍的新生,在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領導下,由教輔室負責安排入學 。符合條件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由市教育局或各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負責安排入學 。
2、堅持義務教育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和“住、戶一致”優先原則,新生按教育服務區(以下簡稱“學區”)就近免試入學 。
3、堅持義務教育公共服務全覆蓋原則 。落實國務院國發〔2006〕5號文件“兩個為主”的要求 。不斷完善積分量化入學,切實保障持有居住證的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
4、堅持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下簡稱“公辦學校”)和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以下簡稱“民辦學校”)一視同仁、公平發展原則 。全面實行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公辦民辦學校實行同步報名、同步開展錄取、同步注冊學籍 。
三、招生辦法
(一)招生對象和范圍
1、公辦學校招生對象和范圍
小學招生對象 。
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余姚市(以下簡稱“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本人有居住地在本市的浙江省居住證或父母雙方有居住地在本市的浙江省居住證,下同)和其他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 。雖年滿6周歲但因身體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兒童,須持有市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向學區學校辦理延緩入學手續, 并按照所在區域報市教育局或者鄉鎮(街道)教輔室審批 。各小學不得以任何名義招收未滿6周歲的兒童入學 。
公辦初中招生對象 。
本市戶籍小學畢業生、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和其他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少年 。
公辦學校招生范圍 。
【2022年余姚幼升小+小升初入學政策 2021年余姚市小升初入學政策】公辦小學和公辦初中的招生范圍:市教育局和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規定的學區 。
2、民辦學校招生對象和范圍
符合本市公辦學校招生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均可參加民辦學校招生 。民辦學校嚴格在本市范圍內招生 。
(二)報名辦法
1、建立統一的招生管理平臺
符合入學條件、要求在本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少年,均應由其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在規定的時間登錄浙江省政務網“寧波市幼兒園入園、義務教育入學報名招生系統”(以下簡稱“招生管理系統”)進行入學報名 。監護人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注冊賬號后,通過授權登錄招生管理系統,完成學生基本信息填寫,對照招生報名條件選擇“余姚市”進入報名通道,并按照身份類別,登記信息,選報志愿 。登記信息時,擁有多套住房(僅限住宅房、商住房,房產證單獨所有或夫妻及入學未成年人共有,截止今年4月30日,下同)的家庭,只能選擇填寫一處住房信息并以此作為公辦學校入學的依據之一 。學校不得另行組織招生報名,不得自行通過網上預約、信息登記等形式提前進行預報名 。
2、規范志愿填報
本市適齡兒童少年可以在本市公辦或民辦學校中選報一類,不能兼報 。隨遷子女可以在量化積分入學或民辦學校中選報一類,不能兼報 。選報民辦學校的,可以在報名地行政區域內招生的民辦學校中填報2個志愿 。量化積分入學是指市教育局根據隨遷子女政策,通過量化積分等方式安排入學 。招生管理平臺中的民辦學校不包括以招收隨遷子女為主的流動人口子女學校 。公辦學校不得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申報就讀民辦學校設置任何限制條件;民辦學校也不得設置任何限制條件,拒絕或者變相拒絕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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