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 三 )


(三)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及各高中、初中學校要加強各類高中招生相關工作的領導,進一步完善有關制度,堅持和完善公示制度、監督制度,杜絕違規違紀現象,確??荚囌猩ぷ黜樌麑嵤?。
(四)各區教育行政部門、相關單位和學校要加強各類高中招生政策的宣傳,使廣大考生、家長及時了解有關政策、要求,及時回應社會、家長關切的問題,主動接受社會和媒體的監督 。各高中學校要規范招生及宣傳行為,為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營造良好氛圍 。
(五)根據《杭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杭州市高中階段學??荚囌猩贫雀母锏膶嵤┮庖姟罚ê冀袒?019〕3號)規定,2021年起,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和升學考試合并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有初中畢業班學生均需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優質示范普通高中學校名額分配招生比例從2021年(即2018級初一學生)開始提高到60%;2022年(2019級初一學生)優質示范普通高中學校名額分配招生的分配名額將向不選擇生源的初中學校傾斜,即民辦初中當年自主招生學生數按不高于50%的比例計入應屆畢業生數 。
杭州市教育局
【關于2020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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