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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關港澳通行證外地怎么辦理?
辦理材料
1.提交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未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申請人 , 交驗戶口簿(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在申領、換領、補領期間 , 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現役軍人須提交軍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2.未滿十六周歲的申請人 , 須由監護人陪同辦理 , 提交監護關系證明(如出生證明)以及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監護人無法陪同而委托他人陪同的 , 還須提交監護人委托書原件以及陪同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十六周歲(含)以上的申請人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須現場采集指紋信息 。十六周歲以下的申請人如其監護人提出指紋信息采集要求的 , 可以現場采集;
4.申請人因手指傷病無法捺印指紋且受理機關無法判斷的 , 需提交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 , 并在手指傷病痊愈后到受理機構換發通行證、補采指紋 。
5.非廣東省戶籍居民申辦手續與戶籍地一致 , 提交與戶籍地出入境管理部門要求一致的申請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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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約網址: https://s.nia.gov.cn/mps/main.html
(一)申請人向國家移民管理局委托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并按規定采集指紋信息;
(二)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 , 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 , 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 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 , 不予受理 , 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
(三)審批機構進行審核 , 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 不予批準的 , 審批機構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 。
(四)申請人領取證件 。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外地戶籍20個工作日內
辦理費用:60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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