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8日實施關于中外人員往來暫行措施的通知

27日,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疫情聯防聯控機制外事組發布《關于中外人員往來暫行措施的通知》,措施于2023年1月8日起實施 。全文如下:

2023年1月8日實施關于中外人員往來暫行措施的通知

文章插圖
圖源:“央視新聞”一、遠端檢測
來華人員在行前48小時進行核酸檢測,結果陰性者可來華,無需向我駐外使領館申請健康碼,將結果填入海關健康申明卡 。如呈陽性,相關人員應在轉陰后再來華 。
二、入境檢疫
不再對入境人員實施全員核酸檢測,對健康申報正常且海關口岸常規檢疫無異常者,可放行進入社會面 。
健康申報異?;虺霈F發熱等癥狀人員,由海關進行抗原檢測 。結果為陽性者,若屬于未合并嚴重基礎疾病的無癥狀感染者或輕型病例,可采取居家、居所隔離或自我照護,其他情況提倡盡快前往醫療機構診治 。結果為陰性者,由海關依慣例按照國境衛生檢疫法等法律法規實施常規檢疫 。
三、國際客運航班
取消“五個一”“一國一策”及客座率限制等國際客運航班數量管控措施,分階段增加航班數量,優化航線分布 。簡化機場入境航班處置流程,提高機場運行效率,加強重點城市航班接收能力建設 。各航司繼續做好機上防疫,乘客乘機時須佩戴口罩 。
四、來華簽證
進一步優化復工復產、商務、留學、探親、團聚等外籍人士來華安排,提供相應簽證便利 。
五、口岸運行
優化配套管理措施,保障各類口岸貨運盡快恢復至疫情前水平 。調整陸路口岸“客停貨通”政策,在綜合評估的基礎上逐步恢復陸路口岸客運出入境(含邊民往來) 。逐步恢復水路口岸客運出入境 。對國際郵輪,先開展試點,再逐步放開 。為中外籍船員在中國境內換班提供更多便利 。
六、出入境旅游
【2023年1月8日實施關于中外人員往來暫行措施的通知】根據國際疫情形勢和各方面服務保障能力,本著試點先行原則,有序恢復中國公民出境旅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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