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寧海義務教育段城區學校招生入學最新政策

2021年寧海義務教育段城區學校招生入學最新政策
為全面落實2021年省、市、縣有關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要求,進一步規范城區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根據《關于印發2021年寧??h義務教育段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寧義招辦〔1〕號 )的文件精神,按照“劃片招生、分類入學、控制班額”的工作思路,結合城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
一、招生對象
(一)小學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招生對象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 。
具體分三類:
第一類:截至2021年5月31日,具有城區小學學區內(11所公辦小學)戶籍的適齡兒童 。
第二類:非城區小學學區戶籍,但截至2021年5月31日,其父(母)已在城區小學學區內購房,并持有房產權證的適齡兒童 。
第三類:新生為寧??h戶籍,但既無城區學區戶籍又無城區學區房產,截至2021年5月31日,其父(母)已在城區學區內單位務工,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父母是單位法人的可用營業執照代替勞動合同)連續滿兩年及以上,并由用人單位依法繳納職工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連續滿兩年及以上的(社保兩年內無間斷,查驗時仍在參保,三個月以上補繳無效);新生為非寧??h戶籍,且其父(母)擁有我縣公安部門簽發的浙江省居住證,符合《2021年寧??h城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辦法》要求的 。
已經取得小學一年級學籍的適齡兒童,不得重讀小學一年級;未達到小學一年級入學年齡的兒童,不得提前入學 。
(二)初中招生對象
初中一年級招生對象為具有全國統一學籍號的2021年小學畢業生,具體分三類:
第一類:截至2021年5月31日,具有城區初中學區內(5所公辦初中)戶籍的小學畢業生 。
第二類:非城區初中學區戶籍,但截至2021年5月31日,其父(母)已在在城區初中學區內購房,并持有房產權證的小學畢業生 。
第三類:新生為寧海縣戶籍,但既無城區學區戶籍又城區無學區房產,截至2021年5月31日,其父(母)已在學區內單位務工,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父母是單位法人的可用營業執照代替勞動合同)連續滿兩年及以上,并由用人單位依法繳納職工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連續滿兩年及以上的(社保兩年內無間斷,查驗時仍在參保,三個月以上補繳無效);新生為非寧??h戶籍,且其父(母)擁有我縣公安部門簽發的浙江省居住證,符合《2021年寧??h城區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辦法》(見附件)要求的 。
中小學新生監護人有效證件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 。所有證件查驗時都必須登記在冊 。
二、報名時間
1.小學入學報名時間:5月14日—5月18日(每天7:30——22:30)
2.初中入學報名時間:5月21日—5月25日(每天7:30——22:30)
三、報名辦法
符合城區入學條件、要求在城區義務段公辦學校就讀的適齡兒童,均應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在規定的時間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 “寧波市幼兒園入園、義務教育入學報名招生系統”(以下簡稱“招生管理系統”,網址:http://nb.zjzwfw.gov.cn)進行入學報名 。監護人在浙江政務服務網注冊賬號后,通過授權登錄招生管理系統,完成學生基本信息填寫,對照報名條件選擇寧海縣城區招生辦,進入報名通道,并按照身份類別,登記信息 。登記信息時,擁有多套房產的家庭,只能選擇填寫一處房產信息并以此作為公辦學校入學的依據之一 。
符合城區入學條件、要求就讀我縣民辦學校(金陽小學、海亮寧海公學(籌)、風華書院、致遠外國語學校)的適齡兒童,同樣需要填寫報名公辦學校所需的入學信息并上傳相關材料,以便未被民辦學校錄取時作為公辦學校錄取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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