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常州武進區流動人口子女積分入學管理積分標準( 二 )


2.申請人或其配偶自愿加入平安志愿者隊伍的,積2分;近三年參加志愿者活動的,每次積2分,最高限10分 。
3.近三年申請人或其配偶有見義勇為受到表彰的,區級積20分、市級積30分、省級積50分、國家級積100分(提交多本證書的,取最高分計分) 。
4.近三年申請人或其配偶有好人好事受到表彰的,區級積10分、市級積20分、省級積30分、國家級積50分(提交多本證書的,取最高分計分) 。
5.近三年申請人或其配偶獲得區級以上“優秀農民工”稱號的,區、市、省分別積10分、20分、30分(提交多本證書的,取最高分計分) 。
6.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申請人或其配偶在本區紅十字會義務捐款每滿500元積1分,最高限10分 。
7.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申請人或其配偶在本區無償獻血每100毫升積1分;每1個治療單位機采血小板積2分;獻血和機采血小板共計得分最高限50分 。
8.2020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申請人或其配偶在本區申請加入中華骨髓庫并成功入庫的,積2分;申請人或其配偶在本區成功捐獻造血干細胞的,積80分 。
三、扣減分
申請人或其配偶有下列情形的,均實行扣減分: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扣100分 。
(二)受過勞動教養處罰的,扣50分 。
(三)參加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扣100分 。
(四)近五年內受過限制人身自由行政處罰的,每次扣20分 。
(五)近五年內受過行政處罰(除限制人身自由)的,每次扣2分 。
(六)吸食毒品首次被公安機關查獲的扣20分,第二次被查獲的扣40分,第三次被查獲的扣60分,查獲四次(含)以上的扣100分 。
(七)本年度在本區因違反城市管理規定、非法經營等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每起扣10分 。
(八)本年度因違反交通管理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每起扣2分 。
(九)進入法院失信人員名單的,扣50分 。
四、相關說明
以上所指本年度指: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近三年指: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近五年指:2018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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