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后開發商不退房款怎么辦

退房后開發商不退房款的話,購房者可以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可提前訴訟走法律程序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退房后,開發商都是要把購房者買房的錢退還給購房者的,但是如果開發商拒絕退還,購房者首先應該和開發商協商解決,如果無法協商一致,購房者可以提起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合理的退房原因【退房后開發商不退房款怎么辦】1、交房時的面積與約定面積差異絕對值大于3%;
2、開發商在約定的期限內未交房,經在催告后三個月內未交房;
3、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
4、法律規定的其它可以退房的情形 。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 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經核驗 , 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
退房要辦的手續1、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買房人可經過掛號信、傳真或者電話的方式向開發商提出 。因開發商責任導致退房,應由商品房開發商承當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等;
2、如購房合同中商定了退房的賠償規范,按合同商定處置,合同商定的賠償規范缺乏補償損失的,可另行請求賠償;因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準,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分歧等緣由導致退房的,開發商無需承當賠償責任 。
3、買房人提出退房請求后15日內,開發商應當退還買房人曾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擔任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簽署前,開發商應當替代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 。
4、開發商應當在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后,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房人 , 并且辦理終了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 。假如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自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買房人獲得全部房款之日 , 開發商應當每天向買房人支付總房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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