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失蹤如何訴訟離婚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夫妻一方失蹤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離婚 。
1、法院受理后,通過公告送達的方式送達被告,如被告仍未找到,法院則以缺席判決的方式作出是否準予離婚 。
【配偶失蹤如何訴訟離婚】2、被告下落不明或失蹤滿兩年的 , 法院會判準予離婚;對于下落不明或失蹤未滿兩年,又無其它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法院會判決不準離婚 。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百五十一條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 , 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 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
《婚姻法》第32條的規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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