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車后能立即開啟右轉向燈嗎

超車完畢不能立即開啟右轉向燈 。超車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然后從前車的左側超越,拉開距離后 , 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超車時 , 應當提前開啟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 。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 , 前車遇后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 , 應當降低速度、靠右讓路 。后車應當在確認有充足的安全距離后,從前車的左側超越,在與被超車輛拉開必要的安全距離后,開啟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
【超車后能立即開啟右轉向燈嗎】以下情況不得超車:
(1)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 。
(2)與對面來車有會車的可能 。
(3)前車為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
(4)行經鐵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橋、彎道、陡坡、隧道、人行橫道、市區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沒有超車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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