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2024中山市居民醫保辦理指南


辦理條件
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持本市居民居住證人員(含辦理本市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 。
所需資料
【中山市居民醫療保險繳費標準 2024中山市居民醫保辦理指南】1.《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掃描下方二維碼下載,提前填寫和現場填寫均可);
2.本人有效的(簽發機關為中山市公安局)本市居民居住證原件(含本市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3.本人在中山開戶的銀行個人結算賬戶(不含信用卡等不能用于扣費服務的賬戶)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本市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廣發銀行、農商銀行、郵儲銀行);本市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憑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在中山開戶的有效銀行個人結算賬戶;
4.代辦的,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
辦理時間和地點
參保人或代辦人攜上述所需資料于每年9月1日至12月30日到就近鎮街醫保經辦窗口填寫《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
辦理時限
即時辦結
注意事項
1.港澳臺居民需提供憑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原件在中山開戶的有效銀行個人結算賬戶辦理參保登記 。
2.居住證人員應提供本人銀行賬戶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確實不能提供本人銀行賬戶的 , 可提供直系親屬或監護人銀行賬戶 。
3.參保人居住證到期后下個醫保年度不自動續保 , 若已繳費成功可按規定享受當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參保人若需在下個醫保年度繼續參保,應持本市有效居住證向所在鎮街醫療保障職能部門按規定重新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



掃碼下載
《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登記表》

相關經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