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區公租房申請方式 金華市區公租房申請方式是什么

金華市區公租房申請方式 金華市區公租房申請方式是什么

金華市區公租房申請方式
(一)申請方式
申請人申請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應當由申請家庭內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提出申請 。申請家庭所含人員如果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由監護人提出申請 。
申請人可在辦事窗口、浙里辦、浙江政務服務網憑申請人和相關關系人身份證提出申請,填寫《金華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及家庭狀況申報表》,并書面授權相關部門核查 。

申請人對申請表填寫內容的真實、有效、合法性負責,如有欺騙、虛報、漏報、瞞報等行為的,申請無效 。
(二)受理程序
市住保中心負責受理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并對申請材料和授權書的完整性進行審核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并將申請人相關材料移交市核對中心 。

(三)家庭經濟狀況核對
市核對中心統一負責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家庭的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家庭可支配收入通過申請人申報,社保和公積金數據按就高原則進行推算,法定勞動年齡段內(在校學生除外)無社保、公積金以及零收入對象,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進行推算 。
市核對中心接收市住保中心移交的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出具核對報告,并將核對報告移交市住保中心 。

(四)復審確認
市住保中心在收到市核對中心出具的核對報告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復審并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網站住房保障專欄予以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期滿后5個工作日內 , 市住保中心確認保障資格,向申請對象送達《金華市區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確認告知書》 。
保障對象須在《金華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資格確認告知書》送達后一個月內辦理相關事項,逾期視為自動放棄保障 。
(五)異議復核
對審核結果有異議的對象,可申請復核 。市住保中心、市核對中心負責復核 。
(六)結果公布
公共租賃住房保障對象應當與市住保中心簽訂《金華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合同》或《金華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 。市住保中心在對申請對象實施保障后,一個月內將結果予以公布 。
(七)輪候
房源緊缺情況下,有實物配租需求的保障對象先通過發放租賃補貼進行保障 。待公共租賃住房房源推出時,按配租方案進行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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